①号牌(含临时):机动车号牌100元/副;挂车号牌50元/片;摩托车号牌35元/片;低速载货汽车号牌40元/副;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张。
4.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有关证照
申请人《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计价格[1994]783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缴入地方国库中项中标不包括按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已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
《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内发改价费字[2025]29号、内财税函[2025]154号
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动工开发的用地单位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内政发〔2014〕46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内税发〔2021〕54号
取土、挖矿(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0.8元/m3;
排放废弃土、石、渣:0.8元/m3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内发改费字[2019]397号、财税[2020]58号、内税发[2020]106号、财税[2023]9号、包发改价费字[2024]660号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新建9层以下或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其它民用建筑(含城市居民住宅楼),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缴费:
30元/平方米(旗县级)经批准确因地质和地下条件不宜修建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和个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0号、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内计费字[2002]1105号、[2003]国人防办字18号、内人防发〔2012〕31号、内发改费字〔2013〕870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内税发[2020]106号国防动员办公室核定

